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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布2023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重点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3.03.22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3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重点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制定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等17项措施,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六水系、赤水河等重点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打好农业污染治理攻坚战。

2023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重点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为引领,持续打好农业污染治理攻坚战,努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一、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一)推进化肥减量化。创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实施化肥减量示范项目,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及新机具,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样板。持续抓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建设,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举办科学施肥技术培训。2023年,力争全省化肥使用量保持在上年水平。

(二)推进农药减量化。制定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建设一批智能虫情(性诱)监测点,增配自动化、智能化监测设施,及时监测发布预警信息。积极争取支持创建绿色防控基地,建设重点作物病虫害防治示范样板,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举办2023年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活动为契机,针对重点作物、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专题培训,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行为。2023年,力争全省化学农药同比减少1%。

(三)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规范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继续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提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推进种养结合,畅通粪肥还田渠道。推广养殖新技术,推进标准化畜禽养殖。2023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78%以上。

(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严格落实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科学调控养殖规模和密度,优化空间布局。持续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池塘尾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广“稻鱼+”种养模式。

(五)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积极探索秸秆沃土、产业化和全量利用等技术模式,建立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加快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五化”利用,发挥秸秆综合利用效益。2023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

(六)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推动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集成推广典型回收模式。持续推进46个县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全过程监管。2023年,全省农膜回收率保持在83%以上。

二、加强重点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七)推进六水系(云南段)流域农业生态保护。贯彻落实“一河一策”方案,持续打好长江流域(云南段)、珠江流域(云南段)保护修复攻坚战。加强六水系(云南段)流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建设。加强长江、珠江、红河和澜沧江等水生生物关键栖息地保护修复,建立完善水生生物关键生境信息台账;以长江为重点,构建水生生物资源和栖息地调查监测体系,建设遗传资源保存和利用体系,提升重要水生生物遗传资源收集保存能力。2023年,六水系(云南段)流域持续实现化肥农药负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稳定在78%以上,完成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

(八)推进“九湖”流域农业生态保护。深入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一调两减”方案,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强流转土地管控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管理,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提高卫生厕所覆盖率。持续实施“九湖”流域“十四五”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广绿色种养生态循环模式,培育发展一批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建立年度重点任务和问题清单,持续推进“一湖一策”省级重点工作,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产业转型升级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2023年,“九湖”流域持续实现化肥农药负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达88%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完成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16303座、公厕133座,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九)推进赤水河(云南段)流域农业生态保护。督促各相关州(市)、县(市、区)严格控制流域内干流岸线30米范围内农药化肥使用,持续推进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膜减量、控水降耗“四控行动”;推进昭通市镇雄县生猪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提升改造20家以上,规范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置,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赤水河流域“十年禁渔”,持续实施威信县2022年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断面调查,加快智能监管平台建设,提升禁渔执法监管和人防技防能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农村卫生户厕、公厕建设,推动全流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持续推进2022年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双十”涉农工程,加快推进新建和巩固提升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赤水河流域持续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达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完成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3000座、公厕57座。

(十)推进牛栏江(云南段)流域农业生态保护。紧盯《牛栏江(云南段)“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3年)》任务目标,督促各相关州(市)、县(市、区)推广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加强流域禁养区监管,加快牛栏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沿线规模化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流域水产养殖管理,加强养殖尾水治理,持续巩固牛栏江(云南段)“十年禁渔”成效,有序开展增殖放流;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户厕改建,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保护治理工程。2023年,牛栏江(云南段)流域持续实现化肥农药负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达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

三、抓实农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十一)开展各类检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围绕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省委机动巡视等反馈问题,聚焦整改责任是否压实、整改进度是否滞后、整改成效是否明显、已完成整改问题是否反弹等,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其中,对国家移交涉农问题整改实行全覆盖检查。

(十二)开展2022年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根据省推长办明确的2022年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指导涉及问题州(市)研究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要求,逐条对照整改措施,建立完善问题整改台账,完成整改后及时按程序组织验收销号。

四、建立完善保障措施

(十三)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会议协调机制,聚焦“九湖”“两江”重点流域,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安排。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厅各相关处室、单位在召开工作会议前2个工作日,向牵头处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处室收集汇总后,报送分管厅领导。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对国家和省级重点反馈问题整改开展检查督导,涉及多个处室职责的,各处室适时向牵头处室提报需求,牵头处室及时征求其他相关处室意见,统一协调开展联合检查督导,减少检查督导频次,减轻基层负担。

(十四)强化项目资金保障。精准把握国家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主动协调省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做好项目统筹,对重点流域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倾斜支持。指导州(市)、县(市、区)做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申报项目,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引导建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

(十五)完善监测体系建设。持续实施耕地质量、农田退水、化肥农药使用、养殖集聚区、农作物病虫害等监测,采取更新改造、共建共享和新建相结合方式,优化监测点位布局,进一步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监管和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监测情况监督检查,分析评估监测信息,及时掌握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十六)强化污染治理科技支撑。建立完善省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家组,开展长期跟踪和定期会商,为关键技术研究和重要政策咨询提供支撑,对重点流域强化技术帮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围绕科学施肥用药、农业投入品高效利用、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开展研究攻关,尽快形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模式与体系。

(十七)加强监督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评估范畴,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明确年度任务与评估指标,客观评价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推动各地加强信息公开,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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