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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EOD政策举措遍览,附:已落地EOD项目清单

2023.07.17


EOD项目“遍地开花”,看看各地方态度如何?按照政策成熟度的不同,汇总了各省市有关开展EOD相关工作的政策与举措。


江苏





江苏省注重地方特色,强调从政策到推进主体的EOD江苏模式。2021年9月,《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并提到:“鼓励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推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融入区域产业发展、城镇建设。”规划明确表明:在流域方面,将视角转向鱼米之乡等农村地区,提出重点开展“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并鼓励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随后江苏省发改委联合住建厅等10个部门将EOD推广到各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层面。并在2021年12月确立了省环保集团成为EOD项目实施主体,作为汇聚优质EOD项目,打通项目落地的最后一步。

2023年3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和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实施工作方案(试行)》,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在全省范围内建设省级EOD试点项目40个,自2023年起新增15个试点项目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

省级财政对纳入EOD试点项目库的项目给予以下三项政策优惠:一是省级财政资金奖励。对通过中期评估且排名靠前的项目列为优秀示范项目,按照800万元至1500万元进行分档奖励。奖励资金由项目申报地区统筹使用,可用于项目前期工作费用、贴息或其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二是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项目建设。符合要求的入库试点项目,享受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政策,择优推送至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省级土壤防治基金予以支持。项目纳入“环保贷”“环保担”项目库,优先推送金融机构予以支持。三是优先推荐进入中央库。获批试点项目优先推荐纳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同时享受生态环境部门多项支持政策。项目环评审批纳入“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污染物排污指标,做到快批快办。项目运行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指标,经核定后按规定可纳入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流转用于重大项目建设。


安徽





安徽是全国首个设立省级EOD模式试点的省份。2021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签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推进全省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融资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2022年1月,省生态环境厅与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22年1月,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等4个部门共同启动了省级EOD模式项目实施。此外,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地方银行主动靠前服务,对有意申报的项目进行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专业领域的技术难题、优化项目发展思路。2022年6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项目的参与机制;按照安徽省的实际情况,细化了社会资本参与的重点领域;并列出了产权激励和财税支持两项支持政策。


浙江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助力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十条政策措施,从治理、审批、监管、服务四个方面,推动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其中包括要建立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以治理为绿色增长点,实施治水、治气、治土、治废、降碳示范等一批生态环保重点项目,年度项目投资不少于300亿元;做好水、大气、土壤的中央资金项目储备等事项。

另一方面,浙江省环科院提出服务经济稳进提质八条措施。为有申报需求的市、县(市、区)提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概念和实践案例的免费培训,指导申报单位开展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工作,持续推动EOD试点项目落地实施。


山东





2021年7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改委、国开行山东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开启了省级EOD模式试点工作。2021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推行EOD模式作为“十四五”期间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明确要开展10家左右的EOD模式试点。2021年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明确提出将EOD模式试点纳入山东省绿色金融项目库,予以金融扶持。


甘肃





2022年6月22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社会资本的参与内容,规定了社会资本可以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项目范围及工作环节。重点强调了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包括责任人灭失、自然灾害造成等)的生态保护修复;明确了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应以资源导向型(ROD)和环境导向型(EOD)生态保护修复为主导模式;明确了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领域和方向;规范了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管理程序;提出了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具体支持措施;服务保障部分下达了对省政府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州)、县(区、市)政府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中的服务保障要求。


河南





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需要建立健全“谁治理谁受益”,“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探索推进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试点、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等工作。继而,河南南阳市、漯河市等多个EOD项目开始规划实施。同时,河南平顶山市将EOD模式作为了平顶山绿色发展的主导模式。2022年4月25日,平顶山市市长赵文峰主持召开EOD项目交流座谈会,点出要利用好EOD模式做好平顶山市北部山区生态修复保护、开发利用和白龟湖环湖生态保护利用等重点工作。


湖南





湖南积极探索EOD模式与M0这一创新用地开发模式的融合工作。岳阳自贸片区EOD数字经济产业综合体便是湖南首个适用M0新政的项目。项目布局直播电商、生物医疗、总部经济、人才培训等新业态,配套人才公寓、花园景观以及系列商业娱乐设施,建成后将会成为岳阳标杆性的高端优质产业园。

同时,湖南也在探索如何利用EOD模式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推动EOD模式与PPP模式融合机制。2022年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指出“在相关产业基础具备条件时,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及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积极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四川





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指出,四川省将加快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资源、产业开发的有效融合,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 ,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交易,鼓励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立生态产品质量认证、追溯体系,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同时,峨眉山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成功纳入全国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正在有序推进,该EOD项涉及投资71.3亿元,其中有54亿元项目将投向峨眉南山。


湖北





2021年12月,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共提出25条“绿色”举措,其中包含壮大绿色环保产业一项。该项表明,湖南省将制订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链工作方案,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支持谷城经济开发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省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实施一批示范项目,推广姚家港化工园等国家级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经验和模式。


福建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6月19日召开生态环境项目专项会议。会议提出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围绕开放、共享、统一等三个方向发力,抓好项目库建设;着力搭好政策法规、专家智库、技术转化、项目对接、金融服务、第三方服务等六个平台,促进要素深化合作;推动各地政府谋划更多项目、金融机构支持更多资金、企业发展更多环保产业。并在该会议上与省内8家主要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未来五年,各金融机构将给予生态环保领域800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支持,首批10个重点融资项目现场签约,总授信额近150亿元。莆田市EOD项目、大田县环境能源装备产业园区等30个项目在会议上达成合作共识,总签约金额逾310亿元。


新疆





新疆EOD项目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正在有推进落实。在项目落实的过程中,兵团生态环境局要求各试点实施单位在工作中要做到定期专题汇报工作情况;成立项目专班,协同项目推进;合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论证;千方百计融资,实现项目落地;了解先进案例,积极参观学习。各试点单位要以中介机构智力支持、专业机构人才支持、银行机构融资支持为三大抓手,推动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落地。


河北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表示需要支持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能源环境系统治理、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创新发展。


陕西





陕西在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表示,陕西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规范开展环境治理市场,深入推进“放服管”改革,在立法、政策措施制定中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同时要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支持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创新发展。规划还提到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力度,开展环境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与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组合实施试点工作。


辽宁





辽宁省在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到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要完善多元化的生态环境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创新各类投融资方式,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与此同时,辽宁省也积极探索EOD项目除国开行之外的融资渠道。2022年1月26日,辽宁省新民市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及经济产业导入EOD项目、盘山县芦苇生态保护与修复及经济产业导入EOD项目同日实现贷款投放,合计8亿元,由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发放,是省内首笔EOD项目贷款放款。


贵州





贵州省十四五规划中提到,贵州省将依法依规向社会资本开放污染治理和生态环保项目建设运营工作,并采用PPP、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具体来看,贵州目前正探索如何用EOD模式推进马尾河流域水环境的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正在积极采用EOD理念开展“生态环境+产业开发”的投资主体一体化带动流域治理一体化的模式。2022年5月,贵州省印发了《贵州省马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该方案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创新实用的流域综合治理体系,探索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


重庆





重庆在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将推进环境治理的模式创新和重大项目示范。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试点,加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对流域、区域和污染地块实施生态修复,统筹策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建立“理念创新+模式集优+项目示范+成果推广”环境治理路径。强化环保企业科技创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大型国有环保企业的龙头引领作用,鼓励民营环保企业做精做专,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此外,2022年7月重庆出台《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壮大绿色环保产业。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模式创新,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环保产业,带动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吉林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吉林省将以绿色金融创新为切入点,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推进形成一个多元、绿 色、市场化投融资机制。以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等治理模式创新为引领,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环保产业发展新动能。同时,要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2022年3月10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融资企业及融资需求的通知》。征集范围为采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及其他市场化方式运作主体为企业的项目。并将邀请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吉林银行等金融机构介绍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环境治理及环保产业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并组织银行机构与企业一对一进行现场交流对接。


山西





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到,要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支持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试点等创新发展。

此外,2022年3月15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签订合作备忘录。省生态环境厅表示十分重视与国开行的合作,今后将与国开行积极组建专项工作组,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强生态资产资源价值领域的研究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目前,双方正在积极推进合作,国开行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积极推动浍河流域EOD项目,争取2022年内实现突破。


青海





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到,要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开展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探究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试点。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地方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推进重大项目实施。


广东





2022年9月13日,广东省发布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森林、河湖湿地、自然保护地、农田、城镇生态系统、矿山、海洋、红树林八个重点领域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要探索发展生态产业,稳慎探索EOD模式,通过“生态修复+产业导入”形式推进产业生态化。意见稿最后也提出了包括空间优化、产权激励等七大方面的支持政策。同时,广东省广州市正在积极探索以海珠湿地有关森林、湿地、海洋等生态在绿色金融支持下EOD模式开发与实施的全流程工作。


江西





2022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针对受损、退化、功能下降的森林、草地、湿地、河流、湖泊等自然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镇生态系统连通不畅、空间结构不合理、生态空间不足、历史遗留矿山存在等突出问题提出了相对应的修复工作意见。同时提出了产权激励、碳汇交易、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8项支持政策。


广西





广西在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到,要推动建立自治区绿色项目库,搭建绿色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碳项目、绿色转型项目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投资,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同时,广西也积极召开EOD宣贯会。2022年6月9日,广西生态环境厅2022年“帮企减污”系列活动——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推进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粟定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生态环境局汇报落实国家、自治区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及EOD项目工作情况。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财处通报全区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介绍支持生态环保项目的相关政策。


内蒙古





2021年7月13日,内蒙古出台《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共8部分25条细则,其中包括了内蒙古将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将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对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公用设施,探索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的管理模式,推动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治理单位开展污染治理,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制定工业污染地块利用和安全管控制度,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创新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


云南





在流域环境治理、土壤修复等领域,按照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的模式,开展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试点。推动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环保管家、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各类开发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等创新发展。

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也指出,持续推进重金属或有机污染物污染地块固化稳定化、原位化学氧化等技术措施的本地化应用。鼓励充分运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EOD模式,开展“土壤修复+开发建设”模式试点。


北京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到,要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工业园区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保障地块安全利用。着力发展环保产业,形成专业化、产业化的环境治理市场。


海南





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到,要建立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同时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建设,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长期合作关系。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到,要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稳定的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有效衔接,按照生态环境治理要求,整合生态环保资金。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推动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库,推进重大项目实施。


天津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到,天津将完善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开展乡镇(街道)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完善多元化的生态环境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上海





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到,要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建设。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


黑龙江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到,要加快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保险等政策手段,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同时,黑龙江地级市开展EOD项目培训会。2022年5月16日,黑龙江大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谋划培训交流会。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实施EOD模式项目对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研究EOD模式相关知识和典型案例,以前瞻性思维和眼光,通过创新实施EOD模式,力争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打捆谋划集成申报大项目,牵动区域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


西藏





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要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我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历史遗留问题等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支持。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等多渠道资金合力作用,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以奖代补、财政贴息、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健全多元环保投入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和金融资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EOD模式项目入库、落地情况清单表



1、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天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项目





项目背景

天河湖坐落于安徽省天河流域的蚌埠市禹会区段、蚌埠市西郊,是蚌埠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建设现代“山水园林城市”的重要载体,具有汇集和调蓄涝水、改善周边生态环境、生态景观旅游等功能。

目前天河湖存在库容小、径流量小、水体孤立分散、水环境破环严重等问题,不仅容易发生水体富营养化,污染水质,也无法满足城市供水安全需求和灌区灌溉需求。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32亿元。项目针对天河湖湖区管理实际、周边及污染来源现状、水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等,开展天河湖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并依托天河湖周边万亩农田湿地,深入挖掘大禹文化、淮河文化等,探索通过“水资源+文化旅游+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等举措,加快水旅融合、水农融合、水工融合,形成生态环境与产业关联联动的良性循环。

项目亮点

项目通过天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文化旅游、绿色农业、基质营养土加工、绿色建材等产业协同发展,实现生态环境资源化、产业经济绿色化,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项目成效

项目成功入选第二批EOD模式试点项目,并获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首批9亿元信贷支持。


2、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松湾废弃老工业基地再利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






项目背景

江源区隶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山脉腹地,是通往长白山风景区的门户和交通枢纽,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设计时速350公里、计划2025年通车的“沈白”高铁已启动建设,拟在项目核心点湾沟镇设立湾沟北站。“沈白”高铁正式通车后,从北京到达江源仅需3.5小时。

江源区曾是省和国家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生产供应基地,存在地表沉陷、废渣堆放成山、土地裸露程度逐渐加深、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破坏日趋严重等问题。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26亿元。项目以松湾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为基础,整合绿色资源、旅游资源、工矿文化资源、民俗风情资源,打造东北老工业特色产业集群、绿色零碳乡村振兴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区,推进江源区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建设。

项目亮点

项目通过EOD(生态引领)+TOD(交通驱动)双轮驱动,借助高铁新城建设契机,对废旧矿山、厂房、民居等进行改造利用,探索“生态修复高位拉动、工矿影视核心带动、乡村振兴示范驱动、康养度假建设推动、景区旅游发展联动”的融合发展模式。

五、项目成效

项目成功入选第二批EOD模式试点项目。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西山新区生态环境导向综合开发(EOD)项目





项目背景

西山新区位于乌鲁木齐西南区,区内采煤沉陷区位置距离乌鲁木齐市中心8公里左右,新区作为十二师两大核心区之一,但是当前受制于历史遗留采煤沉陷区,以及当地自然条件恶劣,植被稀少,水蚀、风蚀较为严重的影响难以突破。

新时期紧密结合第十二师西山新区生态环境实际,依托新区优越的区位优势,最大限度地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创新投融资模式和机制,构建新区生态安全新格局,在以新区山绿、水美、林郁、草沃为基础上,以新区全域旅游为引领,构建“全景式规划、全季节体验、全社会参与、全产业发展、全方位服务、全区域管理”的发展模式,打造西山新区独具特色的兵团旅游品牌,促进新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用等级为AA+)作为实施主体,总投资49.8亿元,分为四大子项目,分别为:

(1)西山新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2)西山新区全域生态修复及旅游综合体开发项目;

(3)西山新区绿色能源基地建设项目;

(4)生态循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整体运作周期30年,为2022年-2051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2022年至2024年),2025年开始全部进入运营阶段,运营期27年。

项目亮点

本项目在政府积极引导下,公开比选师下属多家国企单位后,确定授权职能最为匹配以及综合实力最强的国资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以其公益性职能承担为依托,通过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公开招标或公开股权转让引入N个专业的和项目关联的开发建设经营投资人,合资或入股设立项目公司,以项目综合收益为来源,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严格遵循“自我造血、产业反哺、以收定支、先收后支”的原则,实现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全域旅游产业综合开发。

本项目以新区内山水林草共同体一体化修复保护为原则,通过以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污水处理厂清淤及中水回用于湿地生态建设项目为核心,以全域林草生态修复及建设为面,以西山老君庙景区、九龙生态园、大话西游万亩桃园田园综合体、天鹅之乡哈萨克民俗风情园、西山烽火台景区为闭环游线,实现生态治理和产业开发“点线面”系统化、一体化实施。

项目成效

项目成功入选第二批EOD模式试点项目,并明确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意向授信支持。


4、潮河流域(滦平段)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项目





项目背景

潮河流域(滦平段)位于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是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最后一道屏障,治理好潮河,既关系到“两区”建设重大战略和承德地区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首都饮水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生态价值。

然而,当前潮河流域(滦平段)存在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质状况不能持续保持稳定、河道淤积严重、水生态涵养功能退化等众多环境问题。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118亿元。项目针对潮河流域(滦平段)及支流、水库周边的环境现状,实施河北省滦平县潮河流域(滦平段)生态治理项目,并借助改良后的优质土地、中草药种植的优势、生态治理带来的生态环境优势发展生态农业、乡村康养、文旅产业等关联产业,在生态治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项目亮点

项目通过解决潮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保障首都密云水库用水安全,并利用治理形成的生态优势发展生态有机农业、康养、文旅产业,以产业收入反哺生态环保投入,构建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协同可持续绿色发展体系,从政策机制、推进领域和路径、长效机制等方面,打造流域治理的“潮河样板”。与此同时,有效推动滦平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项目成效

项目成功入选第二批EOD模式试点项目。


5、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





项目背景

顺庆区是四川省南充市中心城区,是南充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嘉陵江是长江第二大支流,是南充的母亲河,是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主体;潆溪河是嘉陵江一级支流,顺庆区段全长40km,流域面积210km2;西充河为嘉陵江一级支流,西充河干流顺庆区内起点位于新复乡四方寨村,终点位于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上述三条水系是顺庆区流域生态环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嘉陵江顺庆段干流及支流水质不稳定、水污染局部堪忧,局部河段存在生态薄弱区,水土流失严重,水生态系统脆弱。

项目概况

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分别是南充市嘉陵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和南充市顺庆区文旅产业与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总投资为60亿元;其中南充市嘉陵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投资为17亿元;南充市顺庆区文旅产业与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43亿元。

南充市嘉陵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涉及嘉陵江顺庆城区段、共兴镇、潆溪镇、搬罾镇、华凤街道西山风景区等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分为嘉陵江干流综合保护开发、西充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潆溪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三部分。

南充市顺庆区文旅产业与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位于南充市顺庆区,项目包括位于西充河上游的西溪花谷(一期)农旅综合体、位于潆溪河嘉陵江入口处的文旅产业园及南充水城项目。

项目亮点

项目首先可解决顺庆区嘉陵江流域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其次可在生态带动产业和产业反哺生态的顶层设计下,为顺庆区在特色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方面打下产业基底。长远来看,项目可为顺庆区在生态环境治理事业发展、特色产业导入、生态保护与产业融合、政企合作机制上提供新的发展思路,为顺庆区绿色发展建立长效机制和政策支撑体系,为地区经济绿色发展提供试点参照。

项目成效

项目成功入选第二批EOD模式试点项目,现阶段国开行四川省分行已进驻顺庆区对接后续项目融资事宜。


6、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克拉玛干群克沙漠综合治理EOD项目





群克位于塔里木河南侧约6.5km处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北部边缘,工程区地面标高在870.0~910.4m之间,地形呈现为新月形沙丘、新月形沙丘链,复合型沙山、长条状沙丘、金字塔形沙丘等形态。

塔克拉玛干群克沙漠地区水体及土壤等盐碱化程度较为严重,其中水中硫酸盐含量高达20-28g/L,氯化物含量也偏高,造成了动植物种类稀少,生物多样性水平较低下,项目试点地区除了光热资源有利外,其它条件都十分严酷,群克沙漠水土盐碱含量高,且只能种植抗盐碱化能力强的植物,尤其对于造林初的幼苗来讲,极为不利,种植植物极为困难。风沙活动十分频繁而剧烈,沙尘暴频频发生,受风的影响,沙丘流动性强且极为不稳定,金字塔形的沙丘屹立于平原以上300米,狂风能将沙墙吹起,高度可达其3倍,而且空气中固体颗粒物含量较高,造成空气质量很差。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项目针对塔克拉玛干群克沙漠实际情况、影响程度等,开展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克拉玛干群克沙漠综合治理,通过流沙综合治理项目进行植树种草,并依托光伏发电、抽盐项目,通过“光伏治沙,抽盐治水”,促进沙漠绿植的形成与养护,构建起群克沙漠防风固沙生态屏障,提高了群克湿地的生物多样性,解决了群克沙漠沙尘暴、水土流失等问题。

项目亮点

项目通过在塔克拉玛干群克沙漠进行流沙综合治理项目进行植树种草,并充分依托光伏项目建设,实现光伏治沙理念,并通过抽盐项目将尾水进行深层次净化,净化后的水资源用来植树种草,实现试点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光伏发电绿色能源及尾水处理的深度融合,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项目成效

项目成功入选第二批EOD模式试点项目。


7、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背景

 “十四五”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推进能源体系清洁低碳转型的关键期,谋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在“十四五”规划中,就以坚持模式创新,积极培育新模式新业态的方式,创新光伏开发模式。开展了光伏+农业,光伏+充电桩,光伏+生态等新模式,来实现综合效益。

项目采用光伏+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充分发挥青海“绿电特区”独特优势,在废弃矿山上建立光伏发电场,同时利用矿山独特人文环境、红色革命文化,推广光伏+旅游业的形式,建立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三者协调平衡,实现了产业有收入、政府有税收、生态环境与资源高效利用的目标。并利用旅游收入、光储产业收入反哺生态环境治理,实现大柴旦行委矿山生态环境常态化保护,推进环境高效治理与产业快速发展齐头并进。

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位于青海省西北部大柴旦,项目借助矿山环境治理的新契机,积极通过增加地表植被、修复地质原貌,推进生态环保与光储产业、文旅产业融合。在废弃矿山上建立光伏发电场,同时利用矿山独特人文环境、红色革命文化,推广光伏+矿山环境治理+旅游业的创新形式,最终规划出:

1、矿山环境综合治理;

2、200万千瓦光储项目;

3、大柴旦行委国家矿山公园等3个试点项目。

项目估算总投资98亿元,其中资本金24亿元由公司自筹,其余74亿元拟向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的实施实现了产业有收入、政府有税收、生态环境与资源高效利用的目标。

项目亮点

青海具有“绿电特区”独特优势,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扬尘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项目在废弃矿山上建立光伏发电场,不仅对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还让荒芜的土地变为绿色“聚宝盆”。同时利用矿山独特人文环境、红色革命文化,推广光伏+旅游业的形式,着力推动矿山修复治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实现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项目成效

项目成功入选第二批EOD模式试点项目。


8、博乐市博尔塔拉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背景

博尔塔拉河位于中国新疆西北隅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全长252公里、流域面积1.56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8.66亿立方米,是博州50万各族干部群众的母亲河。近年来,博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博河流域治理,从保护母亲河开始,打造博河流域生态文化长廊,树立“保护一条河生态一个州”的理念,对博河流域进行多方位、多层级保护。博乐市是整个博尔塔拉河生态文化长廊的核心节点,博尔塔拉河博乐市段长112公里,截止目前,已完成15公里的建设任务,本项目将重点对剩余97公里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及相关的产业开发。

目前博河流域存在河道基流不足、水体自净能力下降,河流污染负荷加剧、水质沿程逐渐下降,建筑垃圾堆积等环境问题,迫切需要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水生态修复力度,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39.2亿元。根据博河博乐市段剩余97公里存在问题,进行河段植被修复、土壤修复、水土保持以及关键节点绿化,并围绕流域种植经济林14.5万亩、打造乡村振兴项目,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并配套新建水库。项目建成后可以恢复河道水土保持能力,涵养水资源,使河道周边戈壁荒滩林草化,小微湿地系统,综合提升博尔塔拉河博乐市段流域生态环境。且乡村振兴项目的建设可以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条件,提高村庄农民人人爱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为建设美丽博州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发展林果业、乡村振兴旅游业,建立关联产业反哺生态环境治理的补偿机制。

 项目亮点

1.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通过环境治理,带动与生态环境质量密切相关的林果业、旅游业、服务业等健康长效发展,后续不断完善产业链、促进产业链延伸,可发展林果业的深加工、周边新增耕地的农业深加工;将产业发展获得的经济效益投入到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实现环境治理的可持续发展。

2.政企民三方协同保护环境:在乡村振兴、三产融合等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当地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受益者付费、环境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政策环境逐步形成,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互动关系更加协调,最终实现政府、企业、群众三方协同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

3.乡村振兴对周边村落的示范意义:乡村振兴项目的建设改变了阿里翁白新村、乌图布拉格镇格尼登新村共计1054户村民的就业方式,使村民可以多元化就业,将年人均收入提升至3万元,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博河流域周边区域的崩很特村、夏布而特村、定吉格村、乌剌斯塔北村等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博乐市生态旅游发展,充分发挥试点的复制作用。

4.商业模式创新:本项目将紧跟时代潮流,在商业模式上采用“传统营销模式+网络经济”模式,对本项目涉及的乡村旅游、沙棘、海棠果等产品通过网络直播、制作短视频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名度,打造美丽博河新名片。实施“生态博州、绿色农产品”品牌培育计划,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申请中国驰名商标、新疆著名商标认定,以品牌引领博州现代农业发展。

5.助推实现双碳目标:本项目通过博河流域博乐段的治理,促进河段植被修复、土壤修复、水土保持,并在河段两侧栽种沙棘林及海棠林,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并可通过碳交易增加经济收入。

项目成效

项目成功入选第二批EOD模式试点项目。


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





 项目背景

第十三师新星市位于历代中央政府经略西域的桥头堡、被称为“西域襟喉”的新疆“东大门”,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城市,战略位置独特而重要。

十三师新星市地处欧亚大陆腹地,位于新疆东部,生态气候条件较为恶劣,降水量少,蒸发量大,近年受到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作用双重影响水资源总量贫乏且逐渐衰减,还存在用水效率较低、水资源不合理开发、生态脆弱、城市环境较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阻碍了第十三师新星市维护哈密区域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任务。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50.12亿元,大力实施“水资源保护+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生态治理+文化旅游业开发”这两个发展路径,重点建设第十三师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第十三师防护林“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第十三师三北防护林建设项目、第十三师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顼目等18个试点项目,实现新星市整体环境提升及区域经济发展。

 项目亮点

项目积极贯彻“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发展理念,引入了资金实力雄厚的新星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建立了“生态优先-产业导入-产业反哺-长效发展”的新型推进路径,发挥关联产业的支撑作用、实现关联产业收益反哺,更好实现区域整体溢价增值,生态建设、经济发展相互促进,同时,本项目的实施也对西北地区及其他水资源较为匮乏地区起到试点示范意义。

 项目成效

项目成功入选第二批EOD模式试点项目。


10、黑河流域甘州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





项目背景

本项目区位于黑河流域甘州段,所涉及的11个子项目主要分布在以张掖滨河新区新城黑河大桥为中心,黑河两侧10公里、上下约38公里范围内,总占地面积50.51平方公里。

本项目是实现甘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环境安全与人群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环境治理目标的重要支撑及本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迫切需求。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39亿元。黑河是甘州区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河,加强黑河流域甘州段综合治理对改善生态环境、增进人民福祉、实现流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张掖市政府积极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黄委汇报衔接,争取将黑河流域综合治理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范围,持续推进祁连山生态保护修复,维护好黑河水生态,促进河西走廊绿洲生态健康发展,保障黑河全流域经济社会和生态安全。结合张掖市水安全保障规划和张掖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以黑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为重点,甘州区政府高标准编制黑河甘州段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注重总体规划与局部规划统一、将黑河甘州段综合治理与完善基础设施、培育新兴业态、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打造长廊结合,实现造林绿化与景观打造、生态保护与发展经济一体规划、同步推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加强黑河流域水域岸线综合利用、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本试点项目作为甘州区对黑河甘州段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一部分,依据张掖市黑河甘州段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围绕“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休闲旅游、康养健身、城乡发展于一体”的思路,对黑河流域甘州段采用“生态修复与关联产业分别立项、一个市场主体统一开发建设运营”的建设模式。

 项目亮点

甘州区通过本项目试点工作的开展,在本项目建设模式、投融资及运营管理方面进行了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组合开发的创新模式,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关于生态环境治理的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生态+乡村振兴”等的发展理念进行组合开发,该项目的成功实施对张掖市甘州区解决其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黑河流域生态修复起到了明显的价值提升,通过统筹规划、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组合开发,用产业项目“反哺”环境保护项目,很好地将生态环境的未来溢价用在了甘州区及黑河流域甘州段的生态环境治理当中,同时促使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从而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双向通道。

 项目成效

项目成功入选第二批EOD模式试点项目。


1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161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





项目背景

第九师161团地处北疆西部塔城地区裕民县境内,团部设在裕民县城内,161团地缘优势明显,气候宜人,拥有良好的旅游环境、人文环境, 团场距师部90公里,团部距最近的生产连队24公里,最远的65公里。

但是一直存在着水资源分布不均、地表水开发利用率低、地下水资源比较匮乏、供水能力严重不足、供水设施陈旧老化、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等问题。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61亿元。项目针对水资源困乏、人居环境较差等,以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发展思路,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产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极大推动161团生态环境与产业发展可持续循环发展,重点实施12个环境治理项目与16个关联产业项目,积极建立了“生态环境引领—旅游、农业、风电、环保、文化产业导入—产业运营反哺”的良性推进路径,将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区域开发进行了有效融合。

项目亮点

本项目摒弃了生态环保项目传统投融资及运营方式,将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开发展同步投资建设,积极利用市场化融资方式,投资主体实现多元化,建立了161团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并同步提升了当地文化旅游及农业产业发展水平,极大促进兵地融合发展。

项目成效

项目成功入选第一批EOD模式试点项目,并获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分行首批6.9亿元信贷支持。


12、江苏省无锡大美阳山生态环境修复与农文旅融合开发(EOD)项目





国家生态环境部EOD项目库全国首批入库项目。
项目取得授信总额12亿元,贷款期限23年,宽限期3年。2023年3月29日,农发行无锡市分行投放1亿元。
项目总投资15.3亿元,包括惠山区阳山镇重点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水蜜桃产业配套升级工程、文创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配套提升项目等。

13、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环石浦港EOD项目





宁波市首个入选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
2023年3月22日,项目融资合作签约仪式举行,将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12.36亿元融资贷款支持。
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包括“大塘港流域水生态综合修复”“高塘岛-南田岛水生态联合修复”“石浦渔港海岸线生态修复与环境提升”“石浦绿色产业群开发”“东门岛海洋渔文化非遗保护与传承”等。

14、江苏省无锡市“引江济太”江阴段环境治理及科创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2022年10月,项目入选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
2023年3月7日,项目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授信批复,贷款规模22亿元,贷款期限22年,宽限期2年。
项目总投资29.06亿元,主要包含白屈港综合整治工程、城市建成区水质消劣提质项目、徐霞客镇水环境提升治理项目、江苏省第十三届园博园景观打造项目和绮山湖科创谷(一期)项目5个子项目。


附录:已落地EOD项目详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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